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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必須按照以下養護作業的交通控制要求執行:
一、專項工程或大中修工程現場安全標志嚴格按警告區、上游過渡區、緩沖區、作業區,下游過渡區、終止區實施。
1、警告區、上游過渡區、緩沖區總長不得少于1500m,該區間內統一設置“前方施工”標志、“禁止超車”標志、“前方車道變窄”標志、“禁止通行”標志、“導向”標志及“限制速度”標志等。標志牌按GB5768—1999標準制作。緩沖區應設置路障、隔離墩;
2、作業區是施工人員作業和施工物資堆放處,施工物資必須整齊堆放,不能過高和占用過往車輛行駛車道,施工機械須按標準涂上桔黃顏色,作業區與車道間也一定要設置隔離墩;
3、終止區長度不應小于50m,在終止區的末端一定要設置解除標志。
二、小修養護作業的交通控制,當需要占用車道時,應按上述規定執行;否則,應設置方形“警示牌”、“限速”標志、“禁止超車”標志
、“導向”標志和車道隔離墩等,標志擺放距離不得少于300m;
三、若需在夜間施工,應在上游過渡區內設置黃色頻閃燈警視信號,作業區內設置照明燈,一般禁止夜晚,雨、霧等不良天氣施工。
四、施工全部結束,先將作業區清理干凈,然后逆車流方向快速拆除所有標志。
2、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3、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4、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5、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施工標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高速公路施工標準化技術指南》
1、您好:一般交通標志牌標準尺寸分為如下:
2、三角形標準尺寸:700mm,900mm,1100mm。方形標準尺寸:600和600mm,800和800mm,2400和1200mm,3000和2000mm,3500和2000mm,4000和2000mm,4000和2200mm,4000和2400mm,5000和2500mm。圓形標準尺寸:600mm,800mm,1000mm
3、道路交通標志是顯示交通法規及道路信息的圖形符號,它可使交通法規得到形象、具體、簡明的表達,同時還表達了難以用文字描述的內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車方向以保證道路暢通與行車安全的設施。適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專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質,車輛、行人都必須遵守。能夠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語言作用。指揮控制交通,保障交通安全。指路導向,提高行車效率。為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執法依據。交通指路標志牌是道路指示標志牌的一部分,由于道路上用得比較多,我們這里單獨拿出來說明一下,高速路指示牌是綠底白色,還有旅游標志牌是棕底白色,指路標志牌除前面兩種以外,一般采用蘭底白字,也有同行稱之為“藍牌”,藍牌的規格一般有如下:寬*長為(單位CM)無論是普通的市區道路還是高速公路,我們經常會看到帶圈或者不帶圈的數字標志牌,這是對車速進行限制。市區道路一般是單個數字限速,也即標志牌上面的數字就是法定的車輛行駛速度上限;而高速公路一般是上下兩個數字,表示車速的上限和下限。還有一些輔助類型的標志牌,比如特定場所醫院學校等圖形標志牌、高速公路上的測距標志牌等。各種類型的標志牌共同組成了一套完整的道路交通標志系統,對人們的日常生活進行規范。
4、道路交通標志牌一般以圖形、數字、文字組成,向行人和車輛清晰準確地傳遞指令,從而保障日常出行的安全便捷。主要有五大種類。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七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6、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道路兩側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7、第二十九條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并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一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安全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八十二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本規定的處罰幅度范圍內,制定具體的執行標準。
對本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執行。
二、不按交通指示牌行駛怎么處罰
1、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罰款200元記6分;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下罰款200元記6分;
3、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罰款200元記6分;
4、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200元不計分;
5、機動車違法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罰款100元不記分;
6、機動車指示的就是闖禁行,比如有的路段XX時間段是單向行駛,你在這個時間段反向行駛,就是闖禁行罰款200元記2分;
7、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常見于在十字路口,直行的車走了右、左轉車道,或是右左轉車輛走了直行車道罰款100元不記分;
1、法律分析:警告區、上游過渡區、緩沖區總長不得少于1500m,該區間內統一設置“前方施工”標志、“禁止超車”標志、“前方車道變窄”標志、“禁止通行”標志、“導向”標志及“限制速度”標志等。標志牌按GB5768—1999標準制作。緩沖區應設置路障、隔離墩;作業區是施工人員作業和施工物資堆放處,施工物資必須整齊堆放,不能過高和占用過往車輛行駛車道,施工機械須按標準涂上桔黃顏色,作業區與車道間也一定要設置隔離墩;終止區長度不應小于50m,在終止區的末端一定要設置解除標志。
2、法律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障公路運行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組織交通運輸、國土資源等部門劃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為:(一)國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縣道不少于10米;(四)鄉道不少于5米。屬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于30米。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區范圍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
1、道路施工的標志牌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文明施工的標志牌和圖,一類是交通指示的牌。文明施工的牌一般包括場布圖和各種告示牌,交通牌一般是一些箭頭牌,繞行的告知指示牌,交通引道的相關標志。基本上是要按圖施工啊。
2、不過當警示標志牌設和其他設施有沖突的時候(比如說和排水設施)要做相應的調整,調整標志牌或者其他設施;
3、如果標志牌設在路肩時注意標志牌立柱外邊緣距路肩的距離不小于50cm以保證標志牌的穩定性。
4、大型門柱式、立柱式標志牌的下緣距路面的凈空要滿足行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