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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掛標示牌的懸掛高度一般以離地面高度1.5~1.8m為宜。
這個高度范圍比較符合正常人的視線范圍,標示牌不可過低,影響下方交通,不過過高,正常人視線不及,影響宣傳效果。
1、橫式:整個比例橫向比較長。一般整面都被利用為標識標牌。一般在小店鋪和大建筑的墻面上都可以看到。
2、豎式:整個比例豎向比較長。一般整面都被利用為標識標牌。
3、突形:在建筑物的墻面上突出,除了背面以外的整面或有兩側墻面的情況下,兩側都被利用為廣告載體的標識標牌。
4、地柱形:標記在地面的某些固定構造上的橫形、豎形、立體形的標識標牌。
1、光滑標識標牌:畫面或板面有油性,非常光滑。
2、夜光材料標識標牌:用夜光材料牌(即我們通常說的霓虹燈)。
3、丙烯酸質標識標牌:用丙烯酸質材料做板面主材料。
4、金屬標識標牌:在沒有特別指定板面的情況下,用金屬作為標牌的板面或文字的主材料以及用金屬作為標識的主載體。
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燈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0m以下的墻面上。
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米,人防工程疏散指示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15米。
自覺維護公共消防安全,發現火災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消防隊救火不收費。
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96119電話,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舉報。
不埋壓、圈占、損壞、挪用、遮擋、私自未經允許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為5s屬于非常重要的標識,上墻一定要貼在無遮擋物一目了然的地方,人站立的視平線為1.5~1.6m,所以5s上墻張貼高度應在離地1.5~1.6m之間。
現代企業管理模式,又被稱為五常法則。因日語的羅馬拼音均以S開頭,所以簡稱5S。5S起源于日本,是指在生產現場中對人員、機器、材料、方法等生產要素進行有效的管理,這是日本企業獨特的一種管理辦法。
懸掛標示牌的懸掛高度一般以離地面高度1.5~1.8m為宜。
首先這個高度范圍比較符合正常人的視線范圍,標示牌不可過低,影響下方交通,不過過高,正常人視線不及,影響宣傳效果。
1、標示牌具有標記、警示的作用,標示牌主要是通過視覺來表現它的作用。比如:文字傳達,記號是具有象征性、方向、暗示性等等功能。文字樣式可以表現出性格、背景、含義。形態與記號一同表現出象征與構造性意義。
2、標示牌是一種信息傳達媒體,它具有廣告、警示的功能。
國家電網的安全標示牌分為三大類
1、禁止類:兩種“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和“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標示牌為長方形,尺寸為200mm×250mm和80mm×50mm兩種。大的掛在隔離開關的操作把手上,小的掛在控制屏斷路器操作把手上,標示牌的背景用白色,文字用紅色。
2、允許類:兩種“在此工作"和“從此上下”前面的掛在工作地點圍欄進出口,后一種掛在允許工作人員上下的梯子處,尺寸為250mm×250mm,在綠色的底板上繪個210mm白色圓圈,內用黑色字體書寫文字。
3、警告類:兩種“止步,高壓危險!”和“禁止攀登,高壓危險!”前一種掛在工作地點周圍禁止通行的過道處,后一種掛在工作地點周圍有帶電設備的梯子處,尺寸為250mm×200mm,背景白色,邊用紅色,文字用黑色。
懸掛標示牌的懸掛高度一般以離地面高度1.5~1.8m為宜。答案選C。
首先這個高度范圍比較符合正常人的視線范圍,標示牌不可過低,影響下方交通,不過過高,正常人視線不及,影響宣傳效果。
第一:標示牌具有標記、警示的作用,標示牌主要是通過視覺來表現它的作用。比如:文字傳達,記號是具有象征性、方向、暗示性等等功能。文字樣式可以表現出性格、背景、含義。形態與記號一同表現出象征與構造性意義。
第二、標示牌是一種信息傳達媒體,它具有廣告、警示的功能。
1、橫式標示牌:整個比例橫向比較長。一般整面都被利用為廣告標示牌。一般在小店鋪和大建筑的墻面上可以看到。
2、豎式標示牌:整個比例豎向比較長。一般整面都被利用為廣告標示牌。
3、突形標示牌:在建筑物的墻面上突出,除了背面以外的整面或有兩側墻面的情況下兩側都被利用為廣告載體的標示牌。
4、地柱形標示牌:標記在地面的某些固定構造上的橫形、豎形、立體形的標示牌。
5、屋頂式標示牌:指在某建筑物的屋頂上設置一些固定構造物,并在上面掛著或貼著的板形活立方形或幻性的標示牌。
標志的間距不應大于20m,袋形走道的盡頭離標志的距離不應大于10m。
疏散通道出口處,“緊急出口”標志應設置在門框邊緣或門的上部,如圖4所示A或B的位置。標志脾的上邊緣距天花板高Al不應小于0.5m。位置A處的標志牌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h2不應小于2.0m。
懸掛在室內大廳處的疏散標志牌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m。
附著在室內墻面等地方的其它標志牌,其中心點距地面高度應在1.3m—1.5m之間。
針對目前市場上常見的各類消防安全標志產品,按照使用材料的不同分為:電光源型消防安全標志、蓄光型消防安全標志、逆向反射消防安全標志、熒光消防安全標志、搪瓷消防安全標志等幾種。
消防安全標志按照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分為:火災報警和手動控制裝置的標志,火災時疏散途徑的標志,滅火設備的標志,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地方或物質的標志和方向輔助標志。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消防安全標志
參照現行國家標準《消防安全標志》GB13495的有關規定:
“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墻面上,且燈光疏散指示標志間距不應大于20.0m;對于袋形走道,不應大于10.0m;在走道轉角區,不應大于1.0m。”
安全出口標志燈在安全門上方,離地沒有要求,疏散指示標志燈在墻上,離地不超過120cm。
6.1消防安全標志應設在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醒目的位置。標志的正面或其鄰近不得有妨礙公共視讀的障礙物。
6.2除必須外,標志——般不應設置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也不應設置在經常被其它物體遮擋;的地方。
6.3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時,應避免出現標志內容相互矛盾、重復的現象。盡量用最少的標志把必需的信;息表達清楚。
6.4方向輔助標志應設置在公眾選擇方向的通道處,并接通向目標的最短路線設置。
6.5設置的消防安全標志,應使大多數觀察者的觀察角接近90°。
6.6消防安全標志的尺寸由最大觀察距離D確定。測出所需的最大觀察距離以后,根據GB13495附錄A確定所需標志的大小。
觀察距離D的確定參照本標準附錄A(參考件)。
6.7標志的偏移距離X應盡量縮小。對于最大觀察距離D的觀察者,偏移角8一般不宜大干5°,最大不應大于15°。如果受條件限制,無法滿足該要求,應適當加大標志的尺寸以滿足醒目度的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消防安全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