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目錄
安全標志使用管理規定起著規范公司安全標志使用,提醒員工注意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的作用。下面是安全標志管理規定范文,歡迎參閱。
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標志牌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1、標志牌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
容。環境信息標志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
2、標志牌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3、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
4、標志牌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
5、多個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標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固不傾斜,柱
式的標志牌和支架應牢固地聯接在一起。
7、其他要求應符合GB 15566的規定。
安全標志牌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為了規范安全標志的設置,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為認真執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采購、使用、維護和管理,發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施工現場的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1、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安全色是指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色、藍色、黃色和綠色。
(1)紅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險等意思;
(2)藍色:表示指令,要求人們必須遵守的規定;
(3)黃色:表示提醒人們注意,凡是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設備及環境應以黃色表示;
(4)綠色:表示給人們提供允許、安全的信息。
3、對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4、安全標志的分類: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1)禁止標志的基本型式是帶斜杠的圓邊框;
(2)警告標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邊框;
(3)指令標志的基本型式是圓形邊框;
(4)提示標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邊框。
1、公司安技保衛部負責對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2、基層單位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放、入庫、使用、管理。
3、項目經理部負責提供安全標志使用的計劃和日常管理。
4、施工現場安全員把安全警示標志掛貼到相應的存在危險因素的部位,并負責監督。
1、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應根據各項目經理部的施工現場需要,提出使用計劃,經本單位主管生產經理審批后進行采購。采購的安全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安全標志》(GB2894―1996)的要求。
2、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牌應由公司到安監站統一購置。
3、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結合施工現場或不同生產、生活、辦公場所具體情況懸掛標志。安全標志應按分部、分項(基礎、主體、附屬)繪制安全標志平面圖,應有項目經理簽字、有繪制人簽字、有繪制日期,并填寫《安全標志登記表》。
1、線路施工時在土方開挖的洞口四周設置警戒線,設置警時標識牌,晚間掛警示燈,施工點在道路上時,應根據交通法規在距離施工點一定距離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派人進行交通疏導。
2、場地施工時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在高壓線路,高壓電線桿,高壓設備,雷擊高危區,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其它應設置安全標志的場所。
1、現場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緊急出口、疏散通道處、層間異位的樓梯間,必須相應地設置“安全通道”標志。在遠離安全通道的地方,應將“安全通道”標志的指示箭頭必須指向通往緊急出口的方向。
2、在道路或其它非施工人員經常路過的地方施工時,應當依照相關交通法規設置恰當的安全警示標識,建筑中的臨邊洞口等應按《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要求設置。
3、施工現場布置應合理,根據施工安全平面布置圖所標識的部位掛貼統一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對施工現場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增添統一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
4、臨時用電的標準設置應符合用電有關規范的標準。
5、所有機械的標志設置應符合有關專門機械的規定。
6、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2849-1996《安全標志》和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GB2893-2001《安全色》的要求。
1、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由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移動,或回收后,退交基層單位安保部門統一保管。
2、安全標志牌未經項目經理部安全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3、項目經理部安全員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報請公司,經公司核準后,將相同標志牌發放項目部,由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按要求進行掛貼。
4、項目經理部安全員負責安全標志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5、公司安技保衛部每季度、基層單位安保部門每月對項目經理部安全標志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如發現項目部不按公司統一要求進行掛貼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警告或相應的經濟處罰。
一、安全色安全標志,規定了傳遞安全信息的顏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志使用目的是使人們能夠迅速發現或辯安全標志和提醒,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
二、安全色和對比色,應符合GB2893-2008規定色表示:
1、安全色規定為紅、藍、黃、綠四種顏色。紅色表示:禁止、停止;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黃色表示:警告、注意;綠色表示提醒,安全狀態,通行。
2、對比色為黑白兩種顏色。黑色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圖形符號和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白色作為安全紅藍、綠色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和圖形符號。
3、紅和白、黃和黑色間隔條紋,是兩種醒目表示紅和白間隔條紋含義是禁止越過,黃河和黑色間隔條紋含義的警告危險。
三、安全標志和補充標志,應符合GB2894-1996規定。
1、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構成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四類。
2、補充標志是安全標志的文字說明,它必須與安全標志同時使用。
3、禁止標志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標志,有16個。
4、警告標志,是使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的標志,有23個。
5、指令標志,是必須要遵守的標志,有8個。
6、提示標志,是示意目標方向的標志,一般的、提示標志2個消防提示標志7個。
四、現場安全標志,安全色、標語標識使用
1、應根據施工平面布置情況,繪制現場安全標志總平面,布置圖。
2、施工現場必須按繪制的安全色標平面布置圖設置,符合國家標準標準的安全標志。
3、現場安全色安全標志應正確使用,制作應符合國標要求。
4、進出施工現場的主要通道,應設置符合公司規定要求的大門、門頭應設
置企業標志和標語,設門衛,有門衛管理制度。
5、施工現場的大門口,應設置、施工現場主體效果,施工現場總平面圖,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總平面圖,和施工公告牌,衛生須知牌,防火須知牌,安全紀律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消防器具牌,安全標志牌,三圖七牌。
6、施工現場內以內應按總平面布置掛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語,確保質量標語,縮短工期標語。雙增節標語和安全標志牌。
7、辦公室應掛設各類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8、其它生活設施應掛設與用途符合的管理制度,衛生制度,劃分責任區,確定責任人。
9、料具管理標識,應符合公司貫徹ISI9000標準要求。
10、生產設備機具旁邊必須掛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牌。
1、建立安全標志、檔案、將所有的標志標語、標牌建帳登記。
1、建筑施工現場標志牌及掛設位置如下:
2、《禁止攀登》牌,掛設在井架上、腳手架上。
3、《禁止外人入內》牌,掛設在工地大門入口處。
4、《有人維修、嚴禁合閘》牌,掛在有人維修時掛在開關箱上。
5、《注意安全》牌,掛設在外腳手架上和高處作業處。
6、《當心火災》牌,掛在木料堆放場所和電氣焊場所。
7、《當心觸電》牌,掛在機械作業棚和配電室等處。
8、《當心機械傷人》牌,掛在機械作業場所。
9、《當心吊物》牌,掛設在提升機作業區域內。
10、《當心落物》牌,掛設在地面外架周邊區域內。
11、《當心墜落》牌,掛設在高處作業的四口、五臨邊。
12、《必須戴安全帽》牌,掛設在進入工地的大、小門口。
13、《必須系安全帶》牌,掛在高空作業又沒有可靠防護處
14、《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用水滅火》牌,掛設在配電室內。
15、《禁止通行》牌,掛設在井架吊籃下。
16、《禁帶火種》牌,掛設在油漆、柴油倉庫。
17、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準占用的施工場地及人類進行安全生產、文明工作、建設的場所,包括陸地,海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夠進行施工工作的地域。
18、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的現場管理,應根據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并組織實施。
為了加強本項目現場環境管理,實現行為文明、環境友好、管理標準的目標,對標志牌的制作、安裝和設置作出如下規定。下面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標志牌規范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1、標志牌的制作必須符合安徽省公路水運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指南要求。
2、各類標志牌的顏色參照《安全色》(GB2893—2008)的基本規定執行。
3、安全生產警示牌、項目部安全生產危險源發布牌及安全生產單元預警牌尺寸為300cm-200cm,安全生產警示牌為紅底白字,項目部安全生產危險源發布牌及安全生產單元預警牌為白底紅字。
4、矩形標志牌尺寸一般為40cm-30cm、60cm-40cm、80cm-60cm、200cm-100cm、300cm-200cm、圓形標志牌直徑一般為30cm和50cm.
5、標志牌的設置位置應合理、醒目,應能使觀察者引起注意、迅速判讀、有必要的反應時間或操作距離。設置的安全文明標志牌應使大多數觀察者的觀察角接近90*。
(1)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某種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5)旅游區標志:提供旅游景點方向、距離的標志。
(6)道路施工安全標志:通告道路施工區通行的標志。
(7)限速標志:警告車輛減速行駛的標志。
1、交通標志的設置應綜合考慮、布局合理、防止出現信息不足或過載的現象。信息應連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復顯示。
2、交通標志一般情況下應設置在道路行進方向右側或車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在左側,或左右來兩側同時設置。
3、為保證視認性,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但最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4、原則上要避免不同種類的標志并設。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先通行標志、會車先行標志、停車讓行標志、減速讓行標志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支撐)上最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標志板在一個支撐結構(支撐)
并設時,應按禁令、指示、警告的順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
5、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要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最需要的一個。(警告標志:警告車輛,行人注意道路前方)